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信访问题就地化解,嘉兴市公安局将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下访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接访受理范围
⒈ 公安机关管辖、受理的信访事项;
⒉ 对县(市、区)公安(分)局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的信访事项。
二、下访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30时),嘉兴市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具体日期见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公告。
三、联系咨询电话
嘉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0573-82717700。
四、来访须知
1. 来访群众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向市公安局请求复查的,请携带县(市、区)公安(分)局的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原件及书面申请。
2. 来访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3. 信访事项应由本人提出,多人反映同一事项,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来访群众应自觉遵守《信访条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嘉兴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