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12、13岁以上才能初步达到最低要求,普遍来说,12岁以下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度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如果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头部易向前俯冲摔倒;而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2、未满16岁儿童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3、遵守信号灯指示,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内等待
4、直行时要始终保持直线行驶
骑车接近机动车时要确保自己被看见,谨防进入机动车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因为汽车周围存在许多驾驶人看不到的地方,难免会形成部分视线遮挡,骑行时要始终保持直线行驶,避免在马路上蛇形穿插,以免进入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发生危险。
5、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