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市局制定了《嘉兴市公安局部分地方立法事项裁量基准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12月1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嘉兴市公安局部分地方立法事项裁量基准清单.docx
嘉兴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