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关于涉案车辆处理的通告
下列车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被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依法扣留,但由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并接受处理,现依法予以通告处理。
请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自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法处理。
具体车辆信息,请登录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jiaxing.gov.cn查询。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陆警官,联系电话:057382711576。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