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酒不沾,一路平安 | 安全提示

时间:2024-10-09 08:09:26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秋高气爽,

不少市民在周末或节假日期间选择和家人或朋友一同聚餐畅聊,

期间可能难免小酌几杯。

聚餐结束后,部分驾驶人或图方便快捷,

或心存侥幸,饮酒后仍驾车上路。

这不仅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对家庭的不负责。


案例一


2024年6月3日凌晨,广东潮州,

肖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在饶平县某路段超速、逆行,

与对面一辆小汽车迎面相撞。

肖某连人带车被撞飞,致头面部及躯干多处挫(裂)伤,

全身多处骨折,受创严重当场死亡。

经交警调查,涉事小汽车驾驶人张某同样是醉酒驾驶,

也存在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此外,肖某持C1证驾驶摩托车。

最终,肖某因准驾不符、醉驾、超速、逆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张某因醉驾、超速,负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4年8月24日夜间,福建福州,

交警在开展酒驾夜查时,一男子强行闯卡后弃车而逃,最终被交警抓获。

经呼气检测,该男子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驾。

见此结果,王某连连求交警“给个机会”,

被拒后坐地大哭并称:“对不起,我是心情不好!”

经血检,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2.64mg/100ml,确为醉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4年9月7日夜间,江西德兴,

交警在夜查时,一名男子不停车接受检查并闯卡逃跑。

交警追查发现,该男子将车辆遗弃在一间荒凉的院落外,

自己躺在墙角下的草丛里。

交警将其抓获后对其进行了呼气检测,

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

最终,交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予以处罚。



安全提醒


酒精会削弱人的视觉、触觉等多种感官的敏感度,

致使驾驶人面对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合理地判断和响应。

此外,对酒后易冲动兴奋的人来说,

驾驶机动车更容易做出超速、穿插变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危害其他车辆、人员安全。

因此,呼吁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让安全驾驶成为每个人不可动摇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