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28日启用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置地点 | 查处违法类别 |
1 | G60沪昆高速往江西方向88KM+202M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嘉兴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
2024年 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