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11-07 17:41:02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起草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

    联系电话:0573-82522357(市生态环境局)

             0573-82086475(市公安局)

 

    附件:《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117      



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

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在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实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市区三环线(不含)以内区域。

    二、限行时间

    当日22:00-次日6:00限行。

    三、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一)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区域有通行需求的,可以至交警支队一大队或二大队申领通行证。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特此通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