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货车通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市区交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放宽市区中型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限行措施。自2024年3月15日起,中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除高峰时段(7:00-9:00、16:30-19:00)外,允许在市区道路通行(不含快速路)。
特此通告。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