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关于启用“违法举报平台”的公告

时间:2024-05-16 15:28:21     来源:高速交警支队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为维护我市高速公路道路交通秩序,嘉兴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将启用“违法举报平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5月16日起,平台正式上线使用后,将接受公众举报材料。

二、接受举报的违法行为种类

(一)违法占用专用车道或者应急车道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

(三)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五)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三、接受举报的道路范围

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发生在嘉兴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辖区。

四、举报人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能够对自身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取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进行自我保护;

(二)能完整、准确表达个人意愿;

(三)自愿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四)不得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者有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发送微信、举报操作等行为。

五、举报平台入口

微信搜索关注“嘉兴高速交警支队”公众号,在菜单栏找到“远程执法平台”后进入“违法举报”,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嘉兴高速远程执法”,即可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

嘉兴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

                                          2024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