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惠英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由我局办理。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等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8.16万起,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34.8%。3月省公安厅发布最新交通秩序守法率测评,我市非机动车守法率达95%,头盔佩戴率达96%,均列全省第一。
一是部门联动,加强综合治理。依托“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通过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等措施,跨部门、全链条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源头综合治理水平。今年以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3家、销售门店1009家,办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相关案件28起,处罚销售门店非法改装案件51起,罚款37.14万元。
二是精准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聚焦“老年人+电动车”重点高危群体,建立“历史违法人”“新增违法人”两张清单,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开展精准宣教,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力度,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今年以来,共发送安全提醒短信3.6万条,努力创造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环境。
三是科技赋能,提升执法质效。全省首创共享电单车技改,通过“摘盔断电”“防载靠背”“绿色号牌”三大举措,对市区1.7万辆共享电单车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规范提升交通秩序。组织开展“天眼”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研发启用非机动车行人劝导系统,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意识。今年以来,通过“天眼”行动共处罚非机动车、行人违法3.2万起。
虽然前期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高、交通违法易发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机制。以省、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二是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重点围绕生产、销售源头非法改装和驾驶人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以电动自行车平安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贯,警示曝光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5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