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罕琼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的建议》由我局办理。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检察院进行了专题研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净网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互联网企业超范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涉民生领域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涉网络黑客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形态,强化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一是聚焦源头治理。联合网信部门常态化对本地涉个人信息应用场景主体开展技术监测检查,指导合法合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督促企业落实数据安全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3645家,开展重要信息系统护网演练10次,指导整改安全隐患1756个,对117家因未落实网络安全义务而造成危害的企业和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二是严厉刑事打击。巡查搜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索,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攻坚会战,坚持“追源头、打内鬼、端平台”,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装修、房产、电信领域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名,分别同比上升11%和4.7%。
三是推动协同共治。加强与检法机关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专题会商等工作机制,开展疑难案件攻坚,推动形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共商共治合力。会同互联网企业开展技术支撑合作,今年以来根据企业推送线索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8起,涉及泄露数据量80亿余条。
四是探索完善制度。坚持四大检察协同推进,加大对两项监督、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衍生、附随情形的审查力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最佳法治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防范。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110宣传日”等活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进行宣传警示,提升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等平台开通官方举报渠道,群众可通过“嘉兴网警”“嘉兴网警巡查执法”反映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线索,助推实现社会共治。
虽然前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监督监测。监督本地存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强化监测互联网平台提供、共享、泄露、丢失个人信息数据等情况,严防发生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二是严格“一案双查”。严查为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而造成信息泄露的房地产、保险、车辆4S店等行业单位,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压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三是深化互联网企业合作。依托互联网企业协助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源发现、数据比对、技术支撑等工作,指导企业封堵漏洞隐患,强化沟通合作,推动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