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开车门,看似一个很平常的动作,
但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引发“开门杀”事故。
下面来看一则来自株洲交警的事故案例。
2024年4月20日,湖南株洲渌口区茶亭路福兴江南小区门口,
一辆小汽车靠边停车后,驾驶人开门时与后方驶来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导致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受伤。
从事故发生的过程可以看出,
小汽车驾驶人停车后,未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贸然打开车门,是造成此次“开门杀”事故的直接原因。
所谓“开门杀”,即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
未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
贸然打开车门,导致经过的行人或者车辆来不及反应,
最终被撞受伤甚至死亡的情况。
法律规定
1、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乘坐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安全提醒
1、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
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不要把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驾乘人员下车开门时应采用“三步开门法”:
(1)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先推开一条缝;
(2)用后观察是否有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过;
(3)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下车。
2、行经停放车辆的驾驶人和行人:
行经路旁停放的车辆时,要注意保持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
同时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以防车门突然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