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AN MD TAWSIFUR RAHMAN(男,1992年12月1日出生,孟加拉国国籍,护照号码:EL0868461),原为浙江宏泰法缇纺织有限公司工程师,持有桐乡市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102964147,有效期至2026年6月5日。
ASHA SAIMA QUCER(女,1992年12月13日出生,孟加拉国国籍,护照号码:EL0885840),浙江宏泰法缇纺织有限公司原工程师KHAN MD TAWSIFUR RAHMAN的妻子,持有桐乡市签发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号码102964154,有效期至2026年6月5日。
KHAN NAEL RAHMAN(男,2022年11月23日出生,孟加拉国国籍,护照号码:EL0253493),浙江宏泰法缇纺织有限公司原工程师KHAN MD TAWSIFUR RAHMAN的儿子,持有桐乡市签发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号码102964155,有效期至2026年6月5日。
KHAN MD TAWSIFUR RAHMAN现已与浙江宏泰法缇纺织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25年3月4日带着妻子ASHA SAIMA QUCER和儿子KHAN NAEL RAHMAN离开中国。浙江宏泰法缇纺织有限公司要求注销KHAN MD TAWSIFUR RAHMAN、ASHA SAIMA QUCER、KHAN NAEL RAHMAN三人的居留证件。
经浙江宏泰法缇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拟对KHAN MD TAWSIFUR RAHMAN、ASHA SAIMA QUCER、KHAN NAEL RAHMAN三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桐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