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关于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时间:2025-06-13 09:06:09     来源:嘉兴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罪犯邢某某 1987810日出生,户籍地为河南省潢川县,现住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2025430日因危险驾驶罪被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执行至202576。因邢某某确诊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嘉兴市看守所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现予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承办单位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五日(20256132025619日)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73-82763963

嘉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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