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讲堂 | 关于“见义勇为”,你了解多少?

时间:2025-06-26 16:29:57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迸发的榜样力量。那么关于“见义勇为”你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

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哪些行为算见义勇为?

《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九条规定:

(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脱逃犯;

(三)在排除治安灾害事故中;

(四)在与突发性自然灾害作斗争中;

(五)其他符合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如何申报见义勇为行为?

《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七条规定 :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公安部门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人员未提出申请也未被举荐的,公安部门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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