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涉机动车相关业务的公告

时间:2026-01-30     来源:嘉兴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全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进行公告,具体详情可登录“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报废机动车周公告(2026.1.19-2026.1.25).xlsx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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