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湖区宝莲路污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宝莲路(海盐塘路-凌公塘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6年7月11日至7月26日(如遇特殊天气或重大活动停工的,工期顺延)。
二、限行措施
宝莲路(海盐塘路-凌公塘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行人可正常通行;市档案馆和宝莲福邸南门保通。
三、绕行线路
请过往车辆合理调整出行路线,提前选择海盐塘路、凌公塘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请广大市民和过往车主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和现场交通指示,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安全有序参与交通。
特此通告。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