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贯彻有关公安信息通信技术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制订全市公安信息通信发展的规划;
2、负责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信专网、计算机网络及信息中心的规划、指导和建设工作;
3、负责各专网运行管理、使用管理和技术维护;
4、负责公安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制开发;
5、组织和指导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
6、为公安电视电话会议提供技术保障;
7、为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应急通信保障;
8.负责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指导;
9.作为科信委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科信委的日常事务,实行常态化、实体化运作。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和应用指导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