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党委,市局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潘祖宏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兼嘉兴市公安局副督察长,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章文明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胡斌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范永强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职务; 郑建民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王叶峰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黄贤华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蔡国昕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韩琦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颜曙翀同志任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嘉兴市公安局干部处处长职务; 免去金培荣同志的嘉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兼嘉兴市公安局副督察长职务; 免去杨志荣同志的嘉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柴金荣同志的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杨勇同志兼任的嘉兴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房石峰同志的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警卫)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顾建祥同志的中共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委员会委员,中共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